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21
招标编号:GZQS1601FG08067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FG08067(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86.4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六、项目内容: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一项
七、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八、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本项目现场勘查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月2日下午15时在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58号一楼食堂集中。
十一、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10:00
十三、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9:30-10:00
十四、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10:00
十六、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十八、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1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FG08067(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86.4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六、项目内容: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一项
七、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八、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本项目现场勘查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月2日下午15时在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58号一楼食堂集中。
十一、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10:00
十三、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9:30-10:00
十四、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10:00
十六、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十八、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