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康美)国际中药城检测检验中心采购项目(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第四批
2016-10-28
招标编号:GZQS1601HG09021J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GZQS1601HG09021J(点击下载)
2、项目名称:西宁(康美)国际中药城检测检验中心采购项目(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第四批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交货时间: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5、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企业完税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7)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2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11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大厅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长春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3-29177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50号老经委(粤东宾馆正对面)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38581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9810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GZQS1601HG09021J(点击下载)
2、项目名称:西宁(康美)国际中药城检测检验中心采购项目(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第四批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交货时间: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1 | 检测检验仪器设备 | 1 | 批 | 2498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 |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5、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企业完税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7)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2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11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大厅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长春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3-29177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50号老经委(粤东宾馆正对面)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38581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9810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