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小型仪器及消耗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01
招标编号:GZQS1601HG10060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HG10060(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小型仪器及消耗品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17.6万元
四、服务有效期为:合同签定后至2017年12月31日;
五、采购数量:1项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包组号 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消耗品 一批 86.8 资格供应商3家
小型仪器 一批 30.8 资格供应商1家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号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七、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投标人所住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有证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1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4: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4:00至14:30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14:30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11-2日至2016-11-8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53号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8683881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