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原生产车间工房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重招)

2016-11-04
招标编号:GZQS1601HG10015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GZQS1601HG10015M
2、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原生产车间工房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重招)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招标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详见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需求)。
6、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处于有效期内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企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自2015年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自行前往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可自带U盘,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原件供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施工资质证书除外)
4.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3投标人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4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企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6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4.7自2015年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4.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9安全承诺书(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常用文件下载”);
4.10报名登记表(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常用文件下载”)
注:评标委员会保留进一步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质材料进行真实性核实的权利,在向公安、建设、工商部门咨询及其他方法审查后,再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一旦发现资质材料存在虚假现象,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 年11月25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以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上公布(内容有不同之处的以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环市北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253882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3-2253885
E-mail:  mzqszb@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附件:安 全 承 诺书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