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6-47警用被装采购项目(警用箱包训练鞋类)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14
招标编号:GZQS1601HG1008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601HG10084(点击下载
2、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6-47警用被装采购项目(警用箱包训练鞋类)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供货期限:

包组号 采购货物名称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供货期限
包组一 警用钱包 138 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警用卡夹 56
警用证件套 86
包组二 22寸警用工作箱 598
16寸警用工作箱 498
警用手提包 468
包组三 训练鞋 230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7、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8、本项目此次公开招标仅确定进入瑶珠范围的入围供应商,最终以瑶珠方式确定承接项目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请详阅《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投标提供的样品必须经国家批准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投标人、采购方监督人在场封样,样品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送检);
4、包组3训练鞋的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警用皮鞋品种的目录生产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所投的生产品种必须是在该生产企业所持工商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7、国家规定的特殊品种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检查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投标人需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处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的证明材料(适用于包组三)。
备注:以上资料在参加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递交投标样品及样品检测保证金时间
递交样品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
递交投标样品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样品检测保证金:包组一人民币16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3500.00元;包组三人民币1500.00
元,于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以收款行收到日期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金迪支行
账号:441168596018800001089(代理服务费请不要汇入此账号)
备注:1、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样品检测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样品。
2、拒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样品。
七、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5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gzqunsheng.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