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肇庆辖区三处趸船浮码头建设工程趸船建造 招标公告

2016-12-08
招标编号:
      根据    交规划函【2014】890   批准,受项目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肇庆海事局的委托现对广东海事局肇庆辖区三处趸船浮码头建设工程趸船建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东海事局肇庆辖区三处趸船浮码头建设工程趸船建造
二、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肇庆海事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8-6912808转882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招标监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投诉电话:020-89098715
三、项目概况
     在广东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永安大桥下游约800米;德庆县悦城镇洲林朗塘自然村;德庆西江大桥上游约500米的德庆大堤围的西江左岸等三地建设趸船浮码头工程,本项目建造的趸船分别停泊在上述的码头。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趸船建造3艘(详见“设备清单、说明与图纸”)
1)总长:46.90 m           
2)吃水:0.90 m
3)型宽:12.00 m           
4)排水量:494.6 t
5)型深:2.00 m            
6)肋距:500 mm
7)航区: 内河A级
8)计划工期:12个月
3. 招标控制价:1560 万元 。
五、建设地点广东肇庆市鼎湖区、德庆县(肇庆海事局指定码头)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6  年  12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6  年 12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人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两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投标人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有效的企业诚信档案。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2013年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艘船长40米及以上钢质船舶建造的业务;
3、 投标人应具备造船资质以及具有两个以上适合本项目的造船船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肇庆海事局
电话:0758-6912808转8829 
地址:肇庆市西江北路23号
十六、本公告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肇庆海事局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12 月 8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检测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