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6-12-09
招标编号:GZQS1601HY06058F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HY06058F
二、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72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一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 投标人资格: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家具的制造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9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购买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
3. 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本项目不组织咨询答疑会。
九、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8日 下午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
十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8日 下午14时30分。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
1. 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2年12月15日
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7-82039523
一、 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HY06058F
二、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72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一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 投标人资格: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家具的制造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9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购买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
3. 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本项目不组织咨询答疑会。
九、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8日 下午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
十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8日 下午14时30分。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
1. 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2年12月15日
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7-82039523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8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