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湖岗村委横岗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6-12-21
招标编号:GZQS1601FD12037S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下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横岗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QS1601FD12037S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采购预算:
1、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2、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湖岗村委横岗村垃圾清运服务。
3、采购项目内容:垃圾紧急清运服务。
4、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96万元、控制清运单价为:80元/立方米。
二、拟采购服务说明:
本项目服务是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湖岗村委横岗村 “旗观岗”(土名)、“蝴蝶大花篮”(土名)、玉南屈(土名)范围内,面积约20亩土地及水面上约24500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动物尸体进行紧急清理,并将所有需要清理的垃圾运送至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同时,要求成交人必须在10天时间内完成所有清理、运送工作。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项目。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要求及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佛环委[2016]20号)文通知以及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三环委办督〔2016〕71号)的要求,必须对清理范围内,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动物尸体进行紧急处理。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供应商: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2号怡翠馨园首层016号商铺。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2、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湖岗村委横岗村垃圾清运服务工作是一件关系周边人民群众生活的一项工作,鉴于该事件影响较大,处理时间紧急。因此,一致认为该项目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
自210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任何供应商如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乐路东1号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65209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4号502室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20666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采购预算:
1、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2、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湖岗村委横岗村垃圾清运服务。
3、采购项目内容:垃圾紧急清运服务。
4、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96万元、控制清运单价为:80元/立方米。
二、拟采购服务说明:
本项目服务是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湖岗村委横岗村 “旗观岗”(土名)、“蝴蝶大花篮”(土名)、玉南屈(土名)范围内,面积约20亩土地及水面上约24500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动物尸体进行紧急清理,并将所有需要清理的垃圾运送至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同时,要求成交人必须在10天时间内完成所有清理、运送工作。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项目。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要求及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佛环委[2016]20号)文通知以及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三环委办督〔2016〕71号)的要求,必须对清理范围内,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动物尸体进行紧急处理。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供应商: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2号怡翠馨园首层016号商铺。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李桂兰 | 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 高级经济师 |
2 | 钟坤娜 | 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 高工 |
3 | 孙美南 | 广建集团 | 高工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湖岗村委横岗村垃圾清运服务工作是一件关系周边人民群众生活的一项工作,鉴于该事件影响较大,处理时间紧急。因此,一致认为该项目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
自210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任何供应商如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乐路东1号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65209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4号502室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2066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