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园林绿化市政道路、配电房、业务用房修缮改造等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6-12-28
招标编号:GZQS1601FG12061SQ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的委托,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园林绿化市政道路、配电房、业务用房修缮改造等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FG12061SQ (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园林绿化市政道路、配电房、业务用房修缮改造等建设工程监理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9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项目性质 完成时间 付款方式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园林绿化市政道路、配电房、业务用房修缮改造等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政府采购 监理人需自施工准备阶段直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及保修期结束为止。 监理费按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收取,各项目收费如下:
 1.工程开工,监理进场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的监理费的30﹪。
 2.工程完成50%时,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的监理费至50﹪。
 3.工程完成90%时,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的监理费至8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费结算价的100﹪。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1.7、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A4格式,不得重复复印,报名前交原件核对)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第②、③点证明材料】: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年审日期,需再提交电子年检证书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④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⑤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亲自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01月0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01月05日止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6002。
传真:0763-8716002。
邮编:513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8052。
传真:0763-3868052。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8052。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