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里湖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2-30
招标编号:GZQS1601HG12023J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601HG12023J(点击下载
2、项目名称:普宁市里湖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普宁市里湖镇中心卫生院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交货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
包1:医疗设备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需求时间
1 宫腔手术超声监护仪 1台 2014000.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 电子胃肠镜 1套
3 胃肠镜清洗系统 1套
4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1套
5 碎石机 1套
 
    包2:血液透析设备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交货时间
1 血液透析滤过机 1台 2105000.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
 
血液透析机 5台
3 血液透析用制水机 1套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1:医疗设备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包2:血液透析设备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包1:医疗设备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包2:血液透析设备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1月20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大厅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里湖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里湖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3-27715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5979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9810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