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明康监狱“明康监狱服刑人员电教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24
招标编号:GZQS1701HG01029F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明康监狱的委托,对明康监狱服刑人员电教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HG01029F
二、采购项目名称:明康监狱服刑人员电教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01073.97元(暂列金额149854.47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44297.07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营业执照》。
        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项目不组织咨询答疑会。
九、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
十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18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
十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四、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zqunsheng.com/)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明康监狱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7-8886828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7-82039523
财务及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范小姐,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下载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