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7-2居住证设备配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13
招标编号:GZQS1701HG02010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HG02010 (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7-2居住证设备配件项目
三、采购预算:现场办证一体机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套;后台批量制证一体机每套最高限价人民币5.45万元/套;再次签注机每套最高限价人民币1.4万元/套,采购总价约253.8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额结算)。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居住证设备配件采购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13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7年5月3日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20-8311098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HG02010 (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7-2居住证设备配件项目
三、采购预算:现场办证一体机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套;后台批量制证一体机每套最高限价人民币5.45万元/套;再次签注机每套最高限价人民币1.4万元/套,采购总价约253.8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额结算)。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居住证设备配件采购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13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7年5月3日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20-8311098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3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