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2017-04-13
招标编号:GZQS1701FC02029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FC02029 (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170万元(子包一120万元;子包二5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子包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历史业务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最高限价:120万元;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
子包2: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历史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
1.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2.报价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报价,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报价,可以兼投兼中。但子包是报价的最小单位,报价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4.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报价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者从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打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内容页。
5.报价人必须具有经档案行政部门备案核定的档案服务资格。
6.报价人近二年无因报价人过错导致档案外包合同中止事项(提供保证书)。
7.报价人需保证本项目驻场工作人员为该公司正式员工(提供保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7年4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 14:30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磋商时间:2017年4月25日14:3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4-14日至2017-4-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20-8312499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