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技术服务及其他——广州市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保护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19
招标编号:GZQS1701FG03045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FG03045 (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技术服务及其他——广州市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保护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7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技术服务及其他——广州市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保护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2017年12月31日。(7月31日前,形成本项目的初步成果提交审查;2017年8月30日前,形成本项目中期成果提交审查;2017年10月30日前,形成本项目最终成果,并提交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验收。)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此项资质)
9.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8)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并须在协议书中明确牵头单位具有代表联合体签署招投标过程一切相关文件的权利。)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20日起至2017年5月 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 14: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 年5月10日 14:00-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 日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020-8331017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FG03045 (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技术服务及其他——广州市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保护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7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技术服务及其他——广州市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保护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2017年12月31日。(7月31日前,形成本项目的初步成果提交审查;2017年8月30日前,形成本项目中期成果提交审查;2017年10月30日前,形成本项目最终成果,并提交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验收。)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此项资质)
9.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8)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并须在协议书中明确牵头单位具有代表联合体签署招投标过程一切相关文件的权利。)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20日起至2017年5月 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 14: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 年5月10日 14:00-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 日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020-8331017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9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