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至肇庆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的中标结果公告
2017-11-24
招标编号:GZQS1701FG08093Z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于2017年11月22日就佛山至肇庆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00-201710-141551-0075 采购编号:GZQS1701FG08093Z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至肇庆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上官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A座
六、报价明细
中标金额(元):2780000.00
七、评审日期
1.评审日期:2017年11月22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梅伟坚
4.评审委员会成员:梅伟坚、李超洪、梁国荣、谭金娥和欧锡忠(采购人指派评委)
八、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得分情况表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时价格低者列前;综合得分及价格均相同时,技术商务得分高者列前。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223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8-273368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50
电子邮箱:qunshengzq@126.com
(三)采购人: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14号
联系人:梁小燕 联系电话:0758-2733683
传真:0758-2719526 邮编:52606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00-201710-141551-0075 采购编号:GZQS1701FG08093Z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至肇庆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上官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A座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金额(元) |
报告(工可编制费用) | / | 1项 | 2680000.00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提交送审稿,评审后30个日历天提交修编稿 | 2680000.00 |
会议评审费 | / | 1项 | 100000.00 | 100000.00 |
七、评审日期
1.评审日期:2017年11月22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梅伟坚
4.评审委员会成员:梅伟坚、李超洪、梁国荣、谭金娥和欧锡忠(采购人指派评委)
八、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得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技术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名次 |
1 | 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是 | 40.80 | 9.96 | 50.76 | 2 |
2 |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38.90 | 9.97 | 48.87 | 3 |
3 |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85.20 | 10.00 | 95.20 | 1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223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8-273368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50
电子邮箱:qunshengzq@126.com
(三)采购人: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14号
联系人:梁小燕 联系电话:0758-2733683
传真:0758-2719526 邮编:52606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