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等采购 的成交结果公告
2017-11-29
招标编号:GZQS1701HT11063Z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于2017年11月28日就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等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83-201711-153-0021 采购编号:GZQS1701HT11063Z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等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995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水晶球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钊文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3栋1001(01梯十层)03房)
六、报价明细
成交金额(元):208740.00
七、评审日期
1.评审日期:2017年11月28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负责人:胡馨威
4.谈判小组成员:胡馨威、阮健芳和邓活攸(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223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205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
联系人:梁剑锋 联系电话:0758-8392052
传真:0758-8398166 邮编:52610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83-201711-153-0021 采购编号:GZQS1701HT11063Z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等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995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水晶球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钊文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3栋1001(01梯十层)03房)
六、报价明细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成交金额(元) |
笔记本电脑 | 昭阳E42-80 | 9台 | 495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制作、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 44550.00 |
移动打印机 | IP110 | 7台 | 2120.00 | / | 14840.00 |
数码单反相机 | EOS 750D(18-55mm) | 8台 | 4700.00 | / | 37600.00 |
一体式电脑 | 启天A7400-B013 | 18台 | 4380.00 | / | 78840.00 |
电脑显示器 | Thinkvision19.5 | 3台 | 1100.00 | / | 3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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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日期
1.评审日期:2017年11月28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负责人:胡馨威
4.谈判小组成员:胡馨威、阮健芳和邓活攸(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报价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元) | 按低至高排序 |
水晶球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208,740.00 | 1 |
肇庆市通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09,490.00 | 3 |
肇庆大正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209,150.00 | 2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223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205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
联系人:梁剑锋 联系电话:0758-8392052
传真:0758-8398166 邮编:52610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