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燃气规划修编》 项目服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
2017-12-25
招标编号:GZQS1701FG11021Z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于2017年12月22日就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燃气规划修编》项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83-201712-157-0005; 采购编号:GZQS1701FG11021Z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燃气规划修编》项目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75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蒋克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887号
六、报价明细
中标金额(元):690000.00
七、评审日期
1.评审日期: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戴镜元
4.评审委员会成员:戴镜元、刘辉、钟兴昌、唐明思和段宇杨(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得分情况表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时价格低者列前;综合得分及价格均相同时,技术商务得分高者列前。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8223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666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科德工业区和平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62065
传真:0758-8366661 邮编:5261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83-201712-157-0005; 采购编号:GZQS1701FG11021Z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燃气规划修编》项目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75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蒋克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887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金额(元) |
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燃气规划修编》项目服务采购 | / | 1项 | 690000.00 | 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成果专家评审,共同验收。 | 690000.00 |
七、评审日期
1.评审日期: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戴镜元
4.评审委员会成员:戴镜元、刘辉、钟兴昌、唐明思和段宇杨(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得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技术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名次 |
1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是 | 58.60 | 18.06 | 76.66 | 3 |
2 |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是 | 73.60 | 18.84 | 92.44 | 1 |
3 |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 是 | 37.40 | 16.88 | 54.28 | 4 |
4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是 | 71.20 | 20.00 | 91.20 | 2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8223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666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科德工业区和平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62065
传真:0758-8366661 邮编:5261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