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公安局微电影及公益广告制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18-04-28
招标编号:GZQS1801FG0303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8年4月25日就2018年广州市公安局微电影及公益广告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QS1801FG0303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801FG03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广州市公安局微电影及公益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6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陆玮琦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路257号
2: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中森实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周永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2810B73房
3: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法人代表:崔颂东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31路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公安题材微电影及公益广告制作  中标人: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项 //  服务期:自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八个月 中标下浮率:2.00%
公安题材微电影及公益广告制作   中标人:广州中森实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项  //  服务期: 自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八个月 中标下浮率:5.00%
公安题材微电影及公益广告制作  中标人: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1项   // 服务期:自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八个月  中标下浮率:5.00%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4-25
评审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缪兴锋  成员:蔡少华、叶凤薇、王琦、姜雯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评标分项 商务
得分
服务
得分
价格
得分
综合
得分
名次
投标人
1 广州瑞颜广告有限公司 10.00 33.20 13.68 56.88 12
2 深圳市小予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00 32.40 13.68 52.08 13
3 广州春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7.00 41.40 13.54 71.94 7
4 广州市柒库广告有限公司 13.00 38.60 14.13 65.73 11
5 广州中森实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0.00 44.00 13.68 87.68 2
6 广州金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00 20.20 14.44 41.64 16
7 广州互动星海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17.00 43.80 15.72 76.52 4
8 广东经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1.00 39.00 16.25 66.25 10
9 广州博纵广告有限公司 28.00 26.80 13.68 68.48 9
10 广州市睿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00 26.60 13.68 49.28 14
11 广州品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7.00 33.00 15.29 75.29 5
12 广州千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 28.00 30.40 14.44 72.84 6
13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19.00 45.20 13.68 77.88 3
14 广州星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2.00 21.00 14.94 47.94 15
15 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8.00 31.60 20.00 69.60 8
16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0.00 46.60 13.27 89.87 1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起义路200号
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