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矿泉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QS1801HG09033M)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8-12-03
招标编号:GZQS1801HG09033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就“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矿泉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QS1801HG09033M)”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推荐,最终由委托人确定拟由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泉之乡矿泉饮料有限公司,桶装矿泉水不含增值税单价:¥10.00元,瓶装矿泉水不含增值税各项单价合计:¥39.5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梅州市梅江区常友桶装水店,桶装矿泉水不含增值税单价:¥10.00元,瓶装矿泉水不含增值税各项单价合计:¥38.80元。
二、评审情况:
评标日期:2018年11月29日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商务得分比例50%,价格得分比例50%,根据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前2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评标总得分排名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技术商务
得分
价格得分 评标总得分 增值税税率(%) 桶装矿泉水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瓶装矿泉水不含增值税各项单价合计(元)
比例
(50%)
比例
(50%)
100
1 广东泉之乡矿泉饮料有限公司 35.90 49.71 85.61 16.00% ¥10.00 ¥39.50
2 梅州市梅江区常友桶装水店 12.70 49.55 62.25 16.00% ¥10.00 ¥38.80
3 兴宁市神宝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12.00 48.65 60.65 16.00% ¥10.20 ¥40.10
 
三、公示期: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6日。
四、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25388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传真:0753-2253885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