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行政村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24
招标编号:GZQS1701FG03025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FG03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行政村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1850万元/年,共555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行政村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广州市环卫清扫保洁“B”级或相当于广州市“B”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为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25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 9: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6日 9:0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683877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FG03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行政村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1850万元/年,共555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行政村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广州市环卫清扫保洁“B”级或相当于广州市“B”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为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25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 9: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6日 9:0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683877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4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