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环保工业园区恶臭在线监测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5-18
招标编号:GZQS1701HG0302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HG03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塘环保工业园区恶臭在线监测点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14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新塘环保工业园区恶臭在线监测点建设项目一项
交货期:在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因素未能如期交货验收的,可按合同总额的2‰/天扣罚违约金。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原厂出具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恶臭在线监测仪、VOCs在线监测仪)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确认函(提供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必须针对用户需求书要求逐条确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14: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6 月 8 日下午 14:00至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7682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