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19-2020年度监督执法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2-02
招标编号:QSFG201900010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SFG20190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19-2020年度监督执法检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0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包括: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原材料、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用品和安全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等监督检测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7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5.投标人必须是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的单位。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报名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3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 9: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 9:00至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9年2月26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2-3日至2019-2-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2953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QSFG20190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19-2020年度监督执法检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0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包括: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原材料、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用品和安全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等监督检测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7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5.投标人必须是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的单位。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报名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3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 9: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 9:00至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9年2月26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2-3日至2019-2-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2953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日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