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无线通信服务-4G设备无线通信服务项目(2019-2020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2019-03-25
招标编号:QSFG20190001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SFG20190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无线通信服务-4G设备无线通信服务项目(2019-2020年度)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97.1968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广州市公安局无线通信服务-4G设备无线通信服务(2019-2020年度)一项;
服务期限:预计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具体以开通单为准。如合同累计支付费用达到合同总价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 9: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 9:00至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9年4月15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起义路200号
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