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入境2017年第三、四季度购置办公通用设备及消耗用品项目(硒鼓粉盒)”项目(第二次采购)

2017-11-24
招标编号:fsganb20171108
         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竞价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项目名称:交警、出入境2017年第三、四季度购置办公通用设备及消耗用品项目(硒鼓粉盒)
项目编号:fsganb20171108
1. 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交警、出入境2017年第三、四季度购置办公通用设备及消耗用品项目(硒鼓粉盒),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竞价文件》。
2. 项目性质 政府采购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政府单位办公设备(碎纸机与耗材等)采购定点供货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6. 招标文件公示 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 下午5:30截止,投标人可到指定媒体自行浏览。
7. 现场勘探及咨询答疑会 本项目不集中统一举行现场勘探和咨询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至电向采购人咨询。
8. 报名须知  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报名咨询电话:0757-82039523。
2.登记报名流程:
(1)下载项目报名表(下载链接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左下方);
(2)填报项目报名表及扫描下述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佛山市政府单位办公设备(碎纸机与耗材等)采购定点供货资格;
(3)将项目报名表和报名资料发送邮件至(gzqscc@126.com),邮件名称注明“交警、出入境2017年第三、四季度购置办公通用设备及消耗用品项目(硒鼓粉盒)项目采购报名登记”;
(4)收到邮件回复即完成报名登记,若发送报名登记邮件的次日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致电0757-82039523咨询。
9.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17年12月4日 北京时间 上午10:30~11:00截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414会议室)
注:若供应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开标会 时间:2017年12月4日 北京时间  上午11:00开始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414会议室)
11. 采购人(用户) 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36888
12. 咨询服务单位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039523
13. 采购信息发布 佛山警务在线网站、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14. 结果公告 佛山警务在线网站、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佛山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