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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入境2017年第三、四季度购置办公通用设备及消耗用品项目(硒鼓粉盒)”项目(第二次采购)
2017-11-24
招标编号:fsganb20171108
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竞价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佛山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4日
项目名称:交警、出入境2017年第三、四季度购置办公通用设备及消耗用品项目(硒鼓粉盒) 项目编号:fsganb2017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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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内容 | 本项目是交警、出入境2017年第三、四季度购置办公通用设备及消耗用品项目(硒鼓粉盒),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竞价文件》。 |
2. 项目性质 | 政府采购 |
3.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政府单位办公设备(碎纸机与耗材等)采购定点供货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5.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
6. 招标文件公示 | 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 下午5:30截止,投标人可到指定媒体自行浏览。 |
7. 现场勘探及咨询答疑会 | 本项目不集中统一举行现场勘探和咨询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至电向采购人咨询。 |
8. 报名须知 |
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报名咨询电话:0757-82039523。 2.登记报名流程: (1)下载项目报名表(下载链接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左下方); (2)填报项目报名表及扫描下述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佛山市政府单位办公设备(碎纸机与耗材等)采购定点供货资格; (3)将项目报名表和报名资料发送邮件至(gzqscc@126.com),邮件名称注明“交警、出入境2017年第三、四季度购置办公通用设备及消耗用品项目(硒鼓粉盒)项目采购报名登记”; (4)收到邮件回复即完成报名登记,若发送报名登记邮件的次日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致电0757-82039523咨询。 |
9. 递交投标文件 |
时间:2017年12月4日 北京时间 上午10:30~11:00截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414会议室) 注:若供应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0. 开标会 |
时间:2017年12月4日 北京时间 上午11:00开始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414会议室) |
11. 采购人(用户) |
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36888 |
12. 咨询服务单位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039523 |
13. 采购信息发布 | 佛山警务在线网站、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
14. 结果公告 | 佛山警务在线网站、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
佛山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