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火化炉配电柜大修及型材和铸件材料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10-27
招标编号:GZQS1701HT0804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HT08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火化炉配电柜大修及型材和铸件材料购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138万元,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人民币) 交货时间
型材和铸铁材料 80 万元 合同签订后的120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电器成套设备及安装材料 58万元
 
 
报价人可以对一个包组报价,也可以对多个包组报价。但包组是报价的最小单位,报价人应对同一包组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报价。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招标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招标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2)报价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报价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包组一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含有以下经营范围之一:①生产或销售金属材料②金属制品
③金属冶炼④金属压延加工。
     包组二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含有生产或销售电器配件相关产品的经营范围。
(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登记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如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未列明相关产品的经营范围,请附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28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 14:30,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1月7日下午14:00至14:30 
九、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谈判时间:2017年11月7日14:30  
十一、谈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10-28日至2017-1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3725498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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