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和分级保护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2017-09-21
招标编号: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和分级保护建设项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GZQS1701FC08071F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和分级保护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19,278.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和分级保护建设,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认证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具备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9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凭采购人发出的邀请函购买邀请招标文件,邀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邝先生;联系电话:0757-8206346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7-82039523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