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配餐中心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8-31
招标编号:GZQS1701FC0803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FC08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配餐中心劳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二年金额最高限价为179.2128万元(含税费),每年金额为人民币89.6064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或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有效餐饮服务行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9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 10:00,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30至10:00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磋商时间:2017年9月12日10:0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年9月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农场
联系人: 侯先生 、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66891061;0757-6689101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31日
 
http://www.gdgpo.com/gdgpms/upload/files/article_attachment/2017/8/31/15041498962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