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零星工程维修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6-29
招标编号:GZQS1801FG06054F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零星工程维修资格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801FG06054F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零星工程维修资格项目
三、服务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五、中标服务资格数量:1名。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各项零星维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省直单位装修、修缮工程定点资格中标、成交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6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省直单位装修、修缮工程定点资格证明。
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九、本项目不组织咨询答疑会。
十、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0日 上午 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
十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0日 上午09时30分。
十三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6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孔小姐;电话:0757-8320792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7-82039523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9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801FG06054F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零星工程维修资格项目
三、服务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五、中标服务资格数量:1名。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各项零星维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省直单位装修、修缮工程定点资格中标、成交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6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省直单位装修、修缮工程定点资格证明。
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九、本项目不组织咨询答疑会。
十、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0日 上午 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
十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0日 上午09时30分。
十三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温馨提示:由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市分局一楼门厅进入)。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6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孔小姐;电话:0757-8320792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西门10座二楼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7-82039523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