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年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项目(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稻化肥采购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7
招标编号:GZQS1901HG02014HZ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901HG02014H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2018年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项目(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稻化肥采购
三、采购预算:¥2,20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复合肥(掺混肥)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肥料参数:

产品名称 单价(元/千克) 数量(吨) 技术参数
复合肥
(掺混肥)
≤3.7 ≥595 N:P:K比例:
总养份≥50%(其中N≥22%,K≥18%)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人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中的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依法申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报名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潜在供应商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 年6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四楼(桔城房产估价所楼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 9: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7 月8日上午 8:30至9: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7 月8日9: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 年6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化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五楼西512室
联系人:劳潘生                          联系电话:0668-736356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四楼(桔城房产估价所楼上)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668—7313831
E-mail: hzqunsheng@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www.ccgp.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六、本项目现场踏勘、集中答疑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发布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