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器材一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17-12-06
招标编号:GZQS1701HG12012Q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武装部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HG12012Q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器材一批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交付使用期
民兵训练器材一批 10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4. 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 提供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 2017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07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 下午15: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14:30至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15:00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12-07日至2017-12-1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武装部
地址:广东省佛冈县环城西路83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99873808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68052
传真:0763-3868052                邮编:511500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