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KLD烘丝机滚筒清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5-10
招标编号:GZQS1801FG02023M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的委托,拟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KLD烘丝机滚筒清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KLD烘丝机滚筒清洗项目 
招标编号:GZQS1801FG02023M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利用无毒、无味、无残留、无腐蚀性的清洗剂,对烘丝机滚筒内部进行专业清洗(清洗频率为一年一次),以确保烘丝机筒内壁、散热器(加热薄板)的金属表面清洁,无浮垢层。
注:本项目是“交钥匙”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本用户需求所要求的清洗剂及相关技术服务。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供货、清机服务、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工作中出现材料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服务期限:本项目供应商入围资格有效年限自2018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在入围资格有效期限内,每年招标人(甲方)会对供应商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年度综合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与招标人(甲方)继续签订合同,并继续提供相应的服务;对于年度综合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甲方)取消其入围资格。供应商年度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
 
3 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单位 不含税最高限价 中标人数量
KLD烘丝机滚筒清洗 ¥89209.40元/年·次 1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物的内容。
4.2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4.3 近 3 年( 2015  4  1 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书原件)
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4.5 投标人必须提供出具之日前三年内企业在其所在地、投标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的评标日期必须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出具的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备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备查。);
4.6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4.7 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无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本章第4点(第4.5条除外,此资格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投标人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交原件外,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 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适用于所提供的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下需要)。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6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 50元。招标代理在收到5.3和5.4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寄出招标文件。
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GZQS1801FG02023M)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汇款帐号详见本章第9点)。
(注:招标代理机构如接受网上报名,请补充说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7.2 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为准),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邮        编:51402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3-2253882                       
  传        真:0753-2253885                       
邮        箱:mzqszb@126.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梅州梅县支行          
  账         号:2007 0039 0910 0019 025           
    2018 年 4  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附件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8 年 4 月 27 日至 2018 年 5 月 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00 时,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 5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
3.2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4.1.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1700 前(开标截止前两个工作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2. 到 2018 年 5 月 15 日 1700 前若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账户上没有收到某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则取消其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