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改造—设计项目(招标编号:GZQS1801FG01024M)公开招标公告
2018-03-05
招标编号:GZQS1801FG01024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的委托,拟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改造—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改造—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GZQS1801FG01024M
招标内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进行改造,包括将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动力、照明以及综合楼空调机组用电割接至综合库新投1600kVA变压器供应,并根据实际负载情况,新增一路由综合库至综合楼的动力、照明用电线路(废除原有线路),实现综合楼的动力、照明用电由综合库新投1600kVA变压器供应;同时分别新增一路由综合库至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的应急备用线路。以上建设内容总投资约220.94万元(不含设计、监理)。本项目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子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合同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 最高限价★
备注: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以中标人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结算金额为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计算。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物的内容;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4.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书,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6.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4.7.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4.8.投标人须具备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5.3.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适用于所提供的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下需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
6)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的承诺书原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书原件;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
11)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
12)本章第4点合格投标人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交原件外,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在收到5.3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寄出招标文件。
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GZQS1801FG01024M)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汇款帐号详见本章第9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27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为准),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
邮 编:51402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3-2253882
传 真:0753-2253885
邮 箱:mzqszb@126.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梅州梅县支行
账 号:2007 0039 0910 0019 025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3月5日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改造—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GZQS1801FG01024M
招标内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进行改造,包括将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动力、照明以及综合楼空调机组用电割接至综合库新投1600kVA变压器供应,并根据实际负载情况,新增一路由综合库至综合楼的动力、照明用电线路(废除原有线路),实现综合楼的动力、照明用电由综合库新投1600kVA变压器供应;同时分别新增一路由综合库至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的应急备用线路。以上建设内容总投资约220.94万元(不含设计、监理)。本项目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子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合同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 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 单位 | 项目最高限价 |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科研中心以及综合楼供电线路改造—设计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 项 |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下浮20% |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物的内容;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4.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书,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6.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4.7.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4.8.投标人须具备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5.3.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适用于所提供的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下需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
6)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的承诺书原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书原件;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
11)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
12)本章第4点合格投标人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交原件外,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在收到5.3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寄出招标文件。
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GZQS1801FG01024M)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汇款帐号详见本章第9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27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为准),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
邮 编:51402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3-2253882
传 真:0753-2253885
邮 箱:mzqszb@126.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梅州梅县支行
账 号:2007 0039 0910 0019 025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