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氢氧化钠采购项目(2019)(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2018-11-23
招标编号:GZQS1801HG10015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的委托,拟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氢氧化钠采购项目(2019)(重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氢氧化钠采购项目(2019)(重招) 
招标编号:GZQS1801HG10015M
招标内容:氢氧化钠采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确定1个中标人,中标人获得服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氢氧化钠采购项目(2019)普通供应商资格。在服务期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本项目框架协议,并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在每个服务年度期满前,由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评价(评价内容及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供应商年度评价表》),年度评价通过(或大于85分)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年度评价不通过(或小于等于85分)的,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招标人可重新选取供应商;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不得无故拒绝与招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确因客观原因,中标人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的,中标人应在当年度服务合同到期的9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
 
3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规格 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中标人数量
氢氧化钠 固体碱粒状、氢氧化钠含量99% 、25千克/袋 (塑编袋密闭包装) 千克 7.93元/千克 1
 
4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且有权经营标的物。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4.3.近 3 年(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原件)
4.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原件)
4.5.投标人必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应含氢氧化钠(烧碱) CAS号1310-73-2化学品;
4.6.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时,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在该网站下载打印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查询结果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将以此作为评审依据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仅需提供声明函,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5.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4.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适用于所提供的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300 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在收到5.3和5.4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寄出招标文件。
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GZQS1801HG10015M)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汇款帐号详见本章第9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7.2.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附件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tobaccobid.com/index.actio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为准),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9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邮        编:51402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3-2253882                        
传        真:0753-2253885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梅州梅县支行           
账         号:2007 0039 0910 0019 025            
电  子  邮 箱:mzqszb@126.com                     
 
2018年11月23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附件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3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4日14时30分--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12月 14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2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3.3邀请所有投标人届时参加项目的开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