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中垌卫生院全院净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2-02
招标编号:GZQS1901HC01025HZ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GZQS1901HC01025HZ
2.采购项目名称:化州市中垌卫生院全院净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化州市中垌卫生院
5.项目内容、数量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采购政策)
本项目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财政部门批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3、报名地址: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堡莱登酒店旁边)
4、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
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9年2月2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
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
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领取电子版文件的需自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9:30,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2月
18日上午9:00至9:30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堡莱登酒店旁边)
七、磋商时间: 2019 年 2 月 18 日9:30
八、磋商地点: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堡莱登酒店旁边)
九、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02月02日至2019年02月15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化州市中垌卫生院
地址:化州市中垌卫生院
联系人:张亚强; 联系电话:1341334103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堡莱登酒店旁边)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668—7313831
E-mail: hzqunsheng@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
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
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2019年 2 月2日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GZQS1901HC01025HZ
2.采购项目名称:化州市中垌卫生院全院净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化州市中垌卫生院
5.项目内容、数量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 量 | 单 位 | 最高限价 |
1 | 全院净饮水设备 | 1 | 套 | ¥450245.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3、报名地址: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堡莱登酒店旁边)
4、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
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9年2月2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
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
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领取电子版文件的需自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9:30,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2月
18日上午9:00至9:30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堡莱登酒店旁边)
七、磋商时间: 2019 年 2 月 18 日9:30
八、磋商地点: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堡莱登酒店旁边)
九、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02月02日至2019年02月15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化州市中垌卫生院
地址:化州市中垌卫生院
联系人:张亚强; 联系电话:1341334103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化州市北岸开发区北京路A5号(堡莱登酒店旁边)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668—7313831
E-mail: hzqunsheng@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
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
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2019年 2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