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统一收付平台地税缴费电子签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2-14
招标编号:GZQS1801FC02027SH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韶关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统一收付平台地税缴费电子签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GZQS1801FC02027SH
2.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统一收付平台地税缴费电子签约系统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服务单位:1家
5.项目基本情况
注:1)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带★号的参数为不可负偏离参数,如有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他招标参数要求满足或相当于本次招标的需求。
3)以下若有提到具体品牌、型号、产地等图片及内容的,均并非指定品牌,没有任何限制性。
二、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017年或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韶关市中华新街56号4楼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4. 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中华新街56号4楼
若已购买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公示媒体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韶关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0751-815304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韶关市中华新街56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1-888721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1-6107200
E-mail:sgqunsheng@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2018年2月14日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GZQS1801FC02027SH
2.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统一收付平台地税缴费电子签约系统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服务单位:1家
5.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完工期 |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统一收付平台地税缴费电子签约系统采购项目 | 一项 | 65万元 | 合同签订后,在2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
2)带★号的参数为不可负偏离参数,如有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他招标参数要求满足或相当于本次招标的需求。
3)以下若有提到具体品牌、型号、产地等图片及内容的,均并非指定品牌,没有任何限制性。
二、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017年或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韶关市中华新街56号4楼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4. 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中华新街56号4楼
若已购买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公示媒体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韶关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0751-815304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韶关市中华新街56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1-888721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1-6107200
E-mail:sgqunsheng@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