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凤凰街道机关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7-22
招标编号:QSHC20190022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QSHC2019002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凤凰街道机关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采购预算:7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天河区凤凰街道机关饭堂食材采购配送,具体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7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7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报价人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报价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报名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日10:00:00,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9:30:00至10:00:00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磋商时间:2019年8月2日10:00:0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陈惠钊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1801173650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一、采购项目编号:QSHC2019002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凤凰街道机关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采购预算:7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天河区凤凰街道机关饭堂食材采购配送,具体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7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7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报价人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报价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报名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日10:00:00,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9:30:00至10:00:00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磋商时间:2019年8月2日10:00:0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陈惠钊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18011736505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7月22日
发布时间: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