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越秀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修改通知
2019-08-15
招标编号:QSHG201900191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9年7月19日发布的越秀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越秀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QSHG201900191)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48页“子包一、二 技术评分标准”中:
修改为:
2、招标文件第51页“子包六至八 技术评分标准”中:
修改为: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9年8月30日上午09:00~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此通知为越秀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越秀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18011736505
传真:020-83812783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发布“越秀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越秀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修改通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9年7月19日发布的越秀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越秀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QSHG201900191)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48页“子包一、二 技术评分标准”中:
8分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需求,配置科学;所投产品可直接与广州现用的垃圾压缩站设备配套使用,车厢、底盘能与广州现用垃圾车互换使用,可形成统筹安排规模效应,得8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基本满足采购需求,配置合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投产品可与广州现用的垃圾压缩站设备配套使用,车厢、底盘能与广州现用垃圾车互换使用,形成统筹安排规模效应,得 5 分。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部分满足采购需求;所投产品与广州现用的垃圾压缩站设备配套使用情况相对比一般,车厢、底盘需改装后才能与广州现用垃圾车互换使用的得 3 分 |
8分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满足采购需求,配置科学;承诺所投产品可与广州现用的垃圾压缩站设备配套使用,车厢、底盘能与广州现用垃圾车互换使用,可形成统筹安排规模效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计说明、项目现状情况理解说明等进行评审: 对项目现状理解深刻,承诺全面,证明材料充足得8分; 对项目现状基本理解,有承诺函,证明材料不够充分得5分; 对项目现状理解不足,未作承诺或承诺简单,证明材料欠缺或简单得3分。 |
技术研发 实力 |
5分 |
投标制造商有较强的新能源环卫车辆设计能力和技术力量,制造设备及检测装备先进,具备应用成熟的领先技术,5分;技术力量较强,制造设备先进,检测装备完善,能够满足生产需要,3分;其他,1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相关获奖或荣誉证书或国家研发项目课题记录等证明文件) |
制造商生产技术实力 | 5分 |
所投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等方面的工艺)的先进性及标准化程度进行对比(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材质、工艺标准、生产设备规模等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1.生产工艺具备先进性,标准化程度高,相对比最优得5分; 2.生产工艺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标准化程度较高,相对比其次得3分; 3.生产工艺具备缺乏先进性,标准化程度较低,相对比一般得1分。 |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9年8月30日上午09:00~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此通知为越秀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越秀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18011736505
传真:020-83812783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发布“越秀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越秀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修改通知。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