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专项法律服务最高采购限价征集函

2019-09-23
招标编号:
    我司受到委托,拟开展旧村改造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最高采购限价征集工作。请各报价人于规定时间前将报价资料交与我司,超出规定时间提交的文件将不予接收。
一、 项目
1、 项目名称:旧村改造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最高采购限价征集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1 旧村改造专项法律服务 1项
 
报价人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和专业能力,对上述标的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后续工作拟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标准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旧村改造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对旧村改造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本次征集到的资料仅用于后续招标项目限价设定的参考。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为企事业单位法人,具备对应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专业能力。
 
三、 报名要求
报名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要求: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四、递交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包括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3、意向报价函(附件一格式)。
4、报价明细表(附件二格式)。
5、报价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价资料应对计费依据、计算公式、以及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收费标准等作出尽量详细的说明,以便招标人了解本项目报价组成及进行成本分析。
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房)(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报价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报价文件)。
五、项目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
(一)协助招标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某村旧改项目”,及时为招标人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为招标人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二)为“某村旧改项目”相关的全过程(包括改造前的法律准备阶段、拆迁补偿安置阶段、建设报批阶段、复建安置工程施工阶段、复建安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财务结算与决算阶段、质保期服务阶段、协助办理所有复建住宅和复建物业的不动产权证阶段、集体物业的策划招商阶段)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范围包括起草、审查、修改项目全过程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及对外发布的文件等;协助招标人规范项目各个阶段的行为,对招标人就涉及“某村旧改项目”作出重大决策的可行性、合法性从法律上加以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保障项目及决策的合规性。
(三)应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制订并建立、健全各项涉及“某村旧改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拟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流程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配套文件。
(四)应招标人要求,参与“某村旧改项目”相关会议,接受招标人咨询,对招标人在“某村旧改项目”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合法、清晰的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
(五)应招标人要求,参与“某村旧改项目”各类谈判工作,提供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为各类谈判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如有需要的对谈判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六)协助招标人检查、督促各类合同及协议的当事人依时、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前期宣讲工作、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建设报批工作及复建安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七)应招标人要求和另行委托,代理其参加调解、仲裁、诉讼、行政执法等事宜(包括行政听证、行政调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
(八)应招标人要求和安排,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解答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如有需要为其辖区内的村民和居民开展法律专题知识讲座。
(九)应招标人的要求,处理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及招标人需要的日常法律服务。
(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报告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2、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以招标人与中标的法律服务供应商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某村旧改项目”止,暂定 5年(实际服务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律师费及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包干方式,在服务期间内,每年度法律服务费用固定,由招标人按照约定条件支付律师费给中标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二)付款方式:每年度法律服务费分三次支付:在新一年度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总额的50%给中标人;在新一年度开始之日起的180个日历天内,招标人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总额的20%给中标人;在新一年度开始之日起的365个日历天内,招标人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总额的30%给中标人。每次支付时中标人需提供有效发票给招标人。
4、律师服务主要要求
(一)中标的法律服务供应商的主办律师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招标人解决“某村旧改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中标的法律服务供应商须承诺在招标人有需求时,至少委派一名项目经办律师在1小时内到达项目所在地或者一名主办律师在2小时内到达项目所在地。
(二)中标的法律服务供应商须根据工作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安排四名常驻人员,其中一名必须为主办律师。
(三)根据招标人的工作安排和需要,主办律师应参与各类重大会议及谈判工作。驻场人员除现场处理招标人的日常工作外,涉及书面文件处理的,必须与主办律师进行沟通,并由主办律师作最后决定。
(四)主办律师应定期向招标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工作汇报,定期就法律服务工作向招标人提供书面报告。
5、对服务人员要求
中标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必须固定指派两名具有1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某村旧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主办律师,有旧村改造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对律师事务所的其他要求
(一)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民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招标投标法、税法、刑法、行政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服务。
(三)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偷税漏税记录。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其他声明
本次征集资料与供应商后续投标工作无直接关联,是否采纳相关数据,由我司及委托人决定。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0-8381278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房      
邮编:510000                             
 
     
2019年9月23日
 
 
 
 
 
 
 
 
 
 
 
 
 
 
 
 
 
 
 
 
 
 
附件一:
 
意向报价函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了解贵司发布的旧村改造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最该采购限价征集公告,我方有意向为“某村旧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根据征集公告所附的服务内容要求,我方拟就“某村旧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意向报价为:服务期间每年度的律师费为人民币不低于     万元、不高于      万元,具体以我方如正式参与“某村旧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招标时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记载的为准。
特此函复。
 
 
 
 
                                报价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明细表(报价人可格式自拟)

序号 报价内容 内容 费用 备注
1        
2        
3        
       
合计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