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固化物运输处理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19-10-30
招标编号:QSFY201900338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固化物运输处理项目(招标编号:QSFY201900338)进行邀请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固化物运输处理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服务期限:
1、项目最高预算:50元/吨,共100万元(两年)(暂估飞灰固化物约10000吨/年,实际以招标人地磅累计计量为准)。
2、招标人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飞灰固化物运输处理服务。
3、服务期限:两年。
三、项目实施地点:梅州市西阳镇。
四、招标单位: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020-83812935,18011735206,18011736505
传    真:020-83812783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被邀请供应商,提供邀请函。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相关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盗窃、法律纠纷、媒体曝光等不良事件;
2)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3)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4)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5)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6)本次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提供声明函。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8、投标人的诚信要求:
投标人声明其单位与招标人领导人员及其亲属无任何关联,其法定代表人、持股股东、业务经办人员不涉及招标人离职人员,不存在招标人离职人员与投标人有业务往来的情况。
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诚信要求,提供声明函。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受邀请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9日每天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3)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1月20日14:00至14:30递交到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八、截标时间定于2019年11月20日14:30,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以招标人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