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大气污染成因综合分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14
招标编号:GZQS1901FC11015Q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901FC11015Q
二、采购项目名称:英德市大气污染成因综合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采购预算及限价(万元) 采购数量
1 英德市大气污染成因综合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197.28 1项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7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7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五、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03)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制作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6日14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11月26日15时00分00秒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03
九、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11-15日至2019-11-19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地址:广东省英德市光明路41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3-222669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63-3868052
电子邮箱:2363661316@qq.com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