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中医医院治未病及消毒供应室设备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1-28
招标编号:GZQS1901HG10037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901HG10037M
二、采购项目名称:蕉岭县中医医院治未病及消毒供应室设备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0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1 治未病及消毒供应室设备包 1批 人民币2,00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电子扫描整合系统功能检测机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投标人所投电子扫描整合系统功能检测机、四诊检测仪、精神压力分析仪、红外热像检测仪、虹膜全息检测、脉动真空灭菌器、医用超声清洗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15时00分00秒,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下午14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下午15时00分00秒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 12月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蕉岭县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南门路2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3-787507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53882
传真:0753-2253885                      邮编:514021
电子邮箱:mzqszb@126.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