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骨灰箱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03
招标编号:QSHG20190015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SHG201900154 (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骨灰箱盅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材质 采购内容 包组号 预算金额 供货期
材质① 木质骨灰盒
(材质①包组可兼投但不得兼中)
包组一 人民币225万元 自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或对应包组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止,先到先止。
包组二 人民币215万元
包组三 人民币205万元
包组四 人民币195万元
包组五 人民币185万元
包组六 人民币175万元
材质② 石质骨灰盅、石质骨灰塔
(材质②包组可兼投但不得兼中)
包组七 人民币570万元
包组八 人民币530万元
包组九 人民币500万元
材质③ 陶瓷骨灰塔 包组十 人民币120万元
注:本项目可兼投所有包组但不能兼中同一材质的不同包组,即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所有包组投标,可以兼中不同材质(即①木质类、②石质类、③陶瓷类)的其中一个包组,但同一材质(即①木质类、②石质类)不可以中选多个(两个或以上)包组。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供资格审查时作为参考。)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五、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4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9:30: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 9:00:00至9:30: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八、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9:30:00  
九、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18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3725441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二、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四、投标样品的递交时间及地点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建议各投标人届时自行准备简易展示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