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大湾区)生态产业城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修改通知
2020-04-02
招标编号:QSFG202000162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20年3月28日发布的北大荒(大湾区)生态产业城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QSFG202000162)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18页中:
1、付款比例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为预付款。
设计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并完成概(预)算审核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5%;
招标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阶段工作内容并协助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施工阶段:按时间进度支付,支付总额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暂定项目开工至竣工工期共八个季度,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结算阶段:单项建安工程结算完毕后可按合同价所占比重支付咨询服务费,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共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0%;
剩余款项的支付:本项目经委托方审定后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余款。
修改为:
1、付款比例
设计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并完成概(预)算审核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5%;
招标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阶段工作内容并协助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
施工阶段:按时间进度支付,支付总额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暂定项目开工至竣工工期共八个季度,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结算阶段:单项建安工程结算完毕后可按合同价所占比重支付咨询服务费,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共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5%;
剩余款项的支付:本项目经委托方审定后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余款。
2、招标文件第25页中:
7.2服务报酬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为预付款。
设计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并完成概(预)算审核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5%;
招标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阶段工作内容并协助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施工阶段:按时间进度支付,支付总额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暂定项目开工至竣工工期共八个季度,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结算阶段:单项建安工程结算完毕后可按合同价所占比重支付咨询服务费,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共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0%;
剩余款项的支付:本项目经委托方审定并验收通过后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余款。
修改为:
7.2服务报酬支付方式
设计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并完成概(预)算审核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5%;
招标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阶段工作内容并协助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
施工阶段:按时间进度支付,支付总额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暂定项目开工至竣工工期共八个季度,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结算阶段:单项建安工程结算完毕后可按合同价所占比重支付咨询服务费,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共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5%;
剩余款项的支付:本项目经委托方审定后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余款。
二、此通知为北大荒(大湾区)生态产业城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大荒中垦(广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20年3月28日发布的北大荒(大湾区)生态产业城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QSFG202000162)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18页中:
1、付款比例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为预付款。
设计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并完成概(预)算审核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5%;
招标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阶段工作内容并协助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施工阶段:按时间进度支付,支付总额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暂定项目开工至竣工工期共八个季度,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结算阶段:单项建安工程结算完毕后可按合同价所占比重支付咨询服务费,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共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0%;
剩余款项的支付:本项目经委托方审定后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余款。
修改为:
1、付款比例
设计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并完成概(预)算审核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5%;
招标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阶段工作内容并协助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
施工阶段:按时间进度支付,支付总额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暂定项目开工至竣工工期共八个季度,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结算阶段:单项建安工程结算完毕后可按合同价所占比重支付咨询服务费,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共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5%;
剩余款项的支付:本项目经委托方审定后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余款。
2、招标文件第25页中:
7.2服务报酬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为预付款。
设计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并完成概(预)算审核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5%;
招标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阶段工作内容并协助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施工阶段:按时间进度支付,支付总额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暂定项目开工至竣工工期共八个季度,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结算阶段:单项建安工程结算完毕后可按合同价所占比重支付咨询服务费,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共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0%;
剩余款项的支付:本项目经委托方审定并验收通过后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余款。
修改为:
7.2服务报酬支付方式
设计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并完成概(预)算审核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5%;
招标阶段: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阶段工作内容并协助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
施工阶段:按时间进度支付,支付总额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暂定项目开工至竣工工期共八个季度,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
结算阶段:单项建安工程结算完毕后可按合同价所占比重支付咨询服务费,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共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5%;
剩余款项的支付:本项目经委托方审定后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余款。
二、此通知为北大荒(大湾区)生态产业城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大荒中垦(广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北大荒中垦(广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