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佛街道办购买环卫车辆项目修改及澄清通知
2020-04-30
招标编号:QSHG201900387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20年4月16日发布的九佛街道办购买环卫车辆项目(项目编号:QSHG201900387)招标文件修改及澄清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14页《采购人需求》第二项:
1.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
1.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小型人行道高压冲洗车(电动)除外)
2、招标文件第14页《采购人需求》第二项:
2.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设备必须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内的产品,并根据广州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相应设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锈)。产品为全新的厂家产品,提供设备的注册证或相关合格证书,按产品要求配备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说明书,提供整套设备的结构、原理、使用等相关资料。(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
2.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设备(小型人行道高压冲洗车(电动)除外)必须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内的产品,并根据广州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相应设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锈)。产品为全新的厂家产品,提供设备的注册证或相关合格证书,按产品要求配备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说明书,提供整套设备的结构、原理、使用等相关资料。(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第14页《采购人需求》第二项:
★5.投标文件须附上所投车辆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并确保其真实性。(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投车辆参数必须与所附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的有关参数一致,检测报告与公告不一致的 以公告为准。投标时应指定车辆底盘型号,在车辆验收时投标参数必须与底盘合格证及整车合格证相对应。
修改为:
★5.投标文件须附上所投车辆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并确保其真实性。(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投车辆参数必须与所附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的有关参数一致,检测报告与公告不一致的 以公告为准。投标时应指定车辆底盘型号,在车辆验收时投标参数必须与底盘合格证及整车合格证相对应。(小型人行道高压冲洗车(电动)除外)
4、招标文件第14页《采购人需求》第二项:
★6.所投标车辆须符合广州市上牌要求,因不能上牌导致未能按期交货,所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修改为:
★6.所投标车辆须符合广州市上牌要求,因不能上牌导致未能按期交货,所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小型人行道高压冲洗车(电动)除外)
5、招标文件第35页中:
修改为:
6、招标文件第35页中:
修改为: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35页商务评审表中第5点“售后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能力”所列“项目所在地”均指“项目所在地市内”。
2、招标文件第45页“格式6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中所列对应实质性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修改内容为准,投标人自行调整。
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0年5月18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四、此通知为九佛街道办购买环卫车辆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20年4月16日发布的九佛街道办购买环卫车辆项目(项目编号:QSHG201900387)招标文件修改及澄清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14页《采购人需求》第二项:
1.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
1.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小型人行道高压冲洗车(电动)除外)
2、招标文件第14页《采购人需求》第二项:
2.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设备必须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内的产品,并根据广州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相应设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锈)。产品为全新的厂家产品,提供设备的注册证或相关合格证书,按产品要求配备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说明书,提供整套设备的结构、原理、使用等相关资料。(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
2.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设备(小型人行道高压冲洗车(电动)除外)必须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内的产品,并根据广州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相应设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锈)。产品为全新的厂家产品,提供设备的注册证或相关合格证书,按产品要求配备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说明书,提供整套设备的结构、原理、使用等相关资料。(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第14页《采购人需求》第二项:
★5.投标文件须附上所投车辆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并确保其真实性。(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投车辆参数必须与所附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的有关参数一致,检测报告与公告不一致的 以公告为准。投标时应指定车辆底盘型号,在车辆验收时投标参数必须与底盘合格证及整车合格证相对应。
修改为:
★5.投标文件须附上所投车辆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并确保其真实性。(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投车辆参数必须与所附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的有关参数一致,检测报告与公告不一致的 以公告为准。投标时应指定车辆底盘型号,在车辆验收时投标参数必须与底盘合格证及整车合格证相对应。(小型人行道高压冲洗车(电动)除外)
4、招标文件第14页《采购人需求》第二项:
★6.所投标车辆须符合广州市上牌要求,因不能上牌导致未能按期交货,所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修改为:
★6.所投标车辆须符合广州市上牌要求,因不能上牌导致未能按期交货,所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小型人行道高压冲洗车(电动)除外)
5、招标文件第35页中:
2 | 企业荣誉 | 6分 |
1.投标人2017年至今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得2分; 2.投标人2017年至今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的得2分; 3.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及以上的得2分,五星级以下的得1分,无得0分(备注:认证范围至少应包括洗扫车、洒水车/清洗车、路面养护车) |
2 | 企业荣誉 | 4分 |
1.投标人2017年至今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得2分; 2.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及以上的得2分,五星级以下的得1分,无得0分(备注:认证范围至少应包括洗扫车、洒水车/清洗车、路面养护车) |
5 | 售后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能力 | 2分 |
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进行评审: 1.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1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2分; 2.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2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1分; 3.在项目所在地无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者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作协议、在房管局有备案的供场地租赁协议或自有场地证明及承诺函证明) |
2分 |
根据在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机构的所投车辆维修所需的配件备货情况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配件库房的清单及相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采购人可依据清单及照片进行现场考察求证): 1.在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配件库房且配件配件相对比最齐全的得2分; 2.在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配件库房且配件相对比其次的得1分; 3.在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配件库房且配件相对比较差的得0分; |
5 | 售后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能力 | 3分 |
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进行评审: 1.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1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3分; 2.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2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1分; 3.在项目所在地无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者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作协议、在相关行政部门有备案的场地租赁协议或自有场地证明及承诺函证明) |
3分 |
根据在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机构的所投车辆维修所需的配件备货情况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配件库房的清单及相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采购人可依据清单及照片进行现场考察求证): 1.在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配件库房且配件配件相对比最齐全的得3分; 2.在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配件库房且配件相对比其次的得1分; 3.在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配件库房且配件相对比较差的得0分; |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35页商务评审表中第5点“售后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能力”所列“项目所在地”均指“项目所在地市内”。
2、招标文件第45页“格式6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中所列对应实质性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修改内容为准,投标人自行调整。
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0年5月18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四、此通知为九佛街道办购买环卫车辆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