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真光中学校本部东门门楼排危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0-19
招标编号:GZQS2020CC10035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2020CC10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真光中学校本部东门门楼排危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0万元;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设计、施工及验收全部工作。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对广州市真光中学校本部东门门楼进行排危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供应商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2.1、2.2点资质:
2.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2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3供应商(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供应商已按照格式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磋商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6.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格式1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2供应商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兼任。
7.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须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30,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00至14:30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磋商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3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真光中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培真路17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169822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1.2020年 10 月 20 日-2020年 10 月 26 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地点分别为(届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培真路17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678970724
2.供应商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附件下载: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2020CC10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真光中学校本部东门门楼排危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0万元;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设计、施工及验收全部工作。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对广州市真光中学校本部东门门楼进行排危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供应商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2.1、2.2点资质:
2.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2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3供应商(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供应商已按照格式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磋商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6.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格式1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2供应商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兼任。
7.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须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30,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00至14:30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磋商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3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真光中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培真路17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169822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1.2020年 10 月 20 日-2020年 10 月 26 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地点分别为(届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培真路17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678970724
2.供应商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附件下载: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