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木相思优良无性系苗木繁育项目更正公告

2020-10-29
招标编号:441200-202010-887895-0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441200-202010-887895-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黑木相思优良无性系苗木繁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2)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50%;
(3)完成移苗上杯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15%
(4)完成苗木移床分级炼苗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20%;
(5)苗木出圃完成,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15%;
(6)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人只承诺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支付的申请手续,具体到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成交人不得以款项未到账为由延迟、取消或更改履约。成交人应于办理付款手续时按付款金额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发票;
(7)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完全一致。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2)成交人完成移苗上杯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50%;
(3)在2020年12月底前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由有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的资金安全保函(金额为采购人把合同款的50%),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50%;
(4)资金安全保函有效期限至完成育苗关键技术总结阶段之后(暂定2021年6月)。如保函有效期在完成育苗关键技术总结之前到期的,须在到期15日前重新向采购人出具保函,否则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将收回所支付的款项。如成交人在合同期限内违约的,采购人将根据造成的损失交情况在资金安全保函中扣除相应金额;
(5)以上项目进度付款由采购人协助成交人办理有关财政结算付款手续,成交人应于办理付款手续时按付款金额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发票;
(6)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完全一致。
2、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人需求第三点培育要求的“(7)炼苗与出圃”:
炼苗与出圃
造林前半个月必须炼苗1次,否则严重影响造林成活率:
(1)将苗木搬动,分级放置;
(2)前5天注意给足水分,5天后适量水分,10天至15天适当减少水分;
(3)刚搬动的前两天中午适当遮阳,以后不遮阳。适合出圃造林的高度为30cm以上。
更正为:
炼苗与出圃
造林前半个月必须炼苗1次,否则严重影响造林成活率:
(1)将苗木搬动,分级放置;
(2)前5天注意给足水分,5天后适量水分,10天至15天适当减少水分;
(3)刚搬动的前两天中午适当遮阳,以后不遮阳。
(4)合格出圃造林的苗木高度为30cm以上。
   为确保苗木造林成活率,苗木出圃须按以下时间、数量:
1)2021年3月31前,出圃合格苗木数量达30%,;
2)2021年4月30前,出圃合格苗木数量达80%;
3)2021年5月31前,出圃合格苗木数量达95%;
4)2021年6月30前,出圃合格苗木数量达100%。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地址:肇庆市星湖北岭盘古路
联系方式:0758-2844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四期C幢11楼1128室
联系方式:0758-2822331
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58-2822331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