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4
招标编号:GZQS2020HG11128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ZQS2020HG11128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预算:22,390,000
4、最高限价(如有):22,390,000
5、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2)标的数量:6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子包1:购买(8-10桶)密闭式桶装垃圾收运车35台;子包2:购买16吨重度污染吸尘车1台,25吨道路污染清除车1台;子包3:购买小型高压冲洗车20台,道路保洁打磨机50台,小广告、口香糖污迹清洗车6台;子包4:购买(18-24桶)氢燃料垃圾收运车4台,18吨氢燃料洒水车2台;子包5:购买3-5吨纯电动路面养护车3台;子包6:购买四轮纯电动洗扫一体机10台。产品为全新的厂家产品,具备注册证或相关合格证书,其中需上牌的车辆必须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内的产品,且符合广州市上牌要求。
6、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提交《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三、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5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 9时30分00秒,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 9时0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六、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00秒  
七、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八、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11日止。
九、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2.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3.各子包最高限价:子包1最高限价4900000元;子包2最高限价3660000元(其中16吨重度污染吸尘车为860000元,25吨道路污染清除车为2800000元);子包3最高限价1990000元(其中小型高压冲洗车为1400000元,道路保洁打磨机为200000元,小广告、口香糖污迹清洗车为390000元);子包4最高限价6400000元(其中(18-24桶)氢燃料垃圾收运车为1920000元,18吨氢燃料洒水车为4480000元);子包5最高限价1440000元;子包6最高限价4000000元。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新基上村152号
联系电话:020-6636063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