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荔湾区属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健系统)面试工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0-12-17
招标编号:GZQS2020FD12062
广州市南方人力资源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荔湾区属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健系统)面试工作项目(项目编号:GZQS2020FD12062)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2020FD1206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荔湾区属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健系统)面试工作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以财政实际下达金额为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荔湾区属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健系统)面试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月。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8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采购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采购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登记获取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采购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9时30分00秒,提交采购首次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时0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九、提交采购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谈判时间:2020年12月25日9时30分00秒
十一、谈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20-8196327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