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1-02-18
招标编号:GZQS2021FD01036
刘海燕: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ZQS2021FD01036)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2021FD01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房租赁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70.43万元/三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办公场所位于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17楼南面,为保持办公场所持续办公,需继续租赁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办公场所。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然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个人信用”中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为标的物权属人、代理商或具转租或分租资格的承租人,须提供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采购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15时00分00秒,提交采购首次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2月25日下午14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
九、提交采购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谈判时间:2021年2月25日15时00分00秒
十一、谈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仲裁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广信江湾大酒店C座12-14楼或A座8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370175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时间:2021年2月18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ZQS2021FD01036)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2021FD01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房租赁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70.43万元/三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办公场所位于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17楼南面,为保持办公场所持续办公,需继续租赁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办公场所。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然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个人信用”中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为标的物权属人、代理商或具转租或分租资格的承租人,须提供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采购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15时00分00秒,提交采购首次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2月25日下午14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
九、提交采购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谈判时间:2021年2月25日15时00分00秒
十一、谈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仲裁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广信江湾大酒店C座12-14楼或A座8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370175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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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