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涉案车辆拆解及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1-03-30
招标编号:GZQS2021FG02001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21年3月09日发布的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涉案车辆拆解及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QS2021FG02001)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17页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四、服务要求——(一)场地要求:
原文:
2、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的1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花都区内(限于东至芙蓉大道、建设北路,西至盘古北路、培正路,北至山前旅游大道,南至赤坭大道南、风神大道 、云山路)提供累计实际围蔽面积不少于8万㎡的达标停车场(最多设置三个停车场,拆解场面积除外),专供采购人用于涉案车辆及随车物品存放。场地可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但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要求符合上述第1点(1)的要求)。
修改为:
2、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的1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花都区内(为方便采购人后期巡查工作的安排,限于秀全街道、赤坭镇。)提供累计实际围蔽面积不少于8万㎡的达标停车场(最多设置三个停车场,拆解场面积除外),专供采购人用于涉案车辆及随车物品存放。场地可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但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要求符合上述第1点(1)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38页 第三章 合同——四、服务要求——(一)场地要求:
原文:
2、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的1个月内,乙方必须在花都区内(限于东至芙蓉大道、建设北路,西至盘古北路、培正路,北至山前旅游大道,南至赤坭大道南、风神大道 、云山路)提供累计实际围蔽面积不少于8万㎡的达标停车场(最多设置三个停车场,拆解场面积除外),专供甲方用于涉案车辆及随车物品存放。场地可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但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要求同第1点)。
修改为:
2、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的1个月内,乙方必须在花都区内(为方便甲方后期巡查工作的安排,限于秀全街道、赤坭镇。)提供累计实际围蔽面积不少于8万㎡的达标停车场(最多设置三个停车场,拆解场面积除外),专供甲方用于涉案车辆及随车物品存放。场地可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但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要求同第1点)。
二、此通知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涉案车辆拆解及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4号
联系方式:020-8316609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